驾驶证记分制度是交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旨在规范驾驶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证可以扣五分么”这一问题,根据现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驾驶证记分分值共分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个档次,不存在“扣五分”这一分值档,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出的记分处罚只能是上述五个分值之一,不会出现扣5分的情况。
驾驶证记分分值及对应违法行为
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记分系统会自动清零;若记分达到12分,需参加满分学习并通过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以下是现行记分分值对应的常见违法行为类型(详细列表可参考公安部官网):
记分分值 | 常见违法行为类型(示例) |
---|---|
12分 |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 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牟取经济利益。 |
9分 |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 驾驶机动车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但未达到20%)。 |
6分 | •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 • 驾驶货运车辆违反规定载客;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如压实线变道、越线停车等)。 |
3分 |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倒车; •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1分 |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如夜间会车不关闭远光灯、转向灯使用错误等);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非营运小微型汽车)。 |
为什么没有“扣五分”的分值?
记分分值的设定主要基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12分对应的是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行为(如酒驾、肇事逃逸),1分对应的是轻微违规或对安全影响较小的行为(如灯光使用不当),5分介于“较严重”和“一般”之间,但现行法规中,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分类并未形成需要“5分”这一档的梯度——要么归入6分(如超速20%以下未达50%在普通道路属于6分),要么归入3分(如不按规定会车),因此没有单独设置5分的必要。
记分处理与注意事项
- 记分周期清零规则:记分周期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准,并非自然年,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0年5月1日,则每年5月1日0时记分清零(若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
- 记分达到12分的处理:需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满分学习),学习通过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驾驶证恢复正常使用。
- 记分未达12分但有记分的处理: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9分及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货车、牵引车等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记分达到1分及以上,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审验学习(学习时间为3小时),学习合格后才能延续驾驶证有效期。
- “学法减分”政策:通过“交管12123”APP参加“学法减分”,在符合条件的条件下(如当前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通过学习和考试可减免记分(最高减免6分/周期)。
相关问答FAQs
Q1: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违法,不同分值会叠加计算吗?
A1:会的,驾驶证记分按周期累计,不同违法行为对应的记分分值会叠加计算,闯红灯(6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分)+ 不按规定会车(3分),当周期内累计记分为10分,未达到12分,则记分周期结束后自动清零,但需注意审验要求(如持有A/B类驾照的驾驶人记分达1分及以上需审验)。
Q2:驾驶证被记分后,可以通过交罚款直接消除吗?
A2:不可以,记分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罚款是经济处罚,两者性质不同,缴纳罚款是履行违法行为的法定义务,但记分仍需通过“记分周期清零”“满分学习”“学法减分”等方式消除,闯红灯被记6分并罚款200元,即使缴纳罚款,记分仍需通过记分周期清零或学法减分(符合条件时)才能消除,未消除前记分会累积到下一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