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依法驾驶机动车的法定证件,其申请与使用严格遵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等相关法规,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驾驶行为,以下从申请条件、流程、使用规范及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驾驶证申请条件
(一)年龄要求
不同准驾车型对申请人年龄有明确限制:
- 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年满18周岁,不满70周岁;
- 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
- 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年满18周岁,不满70周岁;
- 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年满20周岁,不满60周岁;
- 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年满20周岁,不满50周岁;
- 牵引车(A2)、大型客车(A1):A2需年满22周岁,不满60周岁;A1需年满22周岁,不满50周岁。
(二)身体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身体条件,主要包括:
-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5.0,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
-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临时居民身份证等,在暂住地申请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驾驶证申请流程
(一)报名与体检
- 报名:到具备资质的驾校或车管所自主报名,提交身份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
- 体检:到二级以上医院或车管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二)考试内容与顺序
驾驶证考试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通过:
科目 | 合格标准 | |
---|---|---|
科目一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选择题、判断题) | 90分及以上 |
科目二 | 场地驾驶技能(C1: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等) | 80分及以上 |
科目三 | 道路驾驶技能(道路驾驶、安全文明驾驶操作、模拟高速公路、雨雾湿滑等复杂条件驾驶) | 90分及以上 |
科目四 |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 90分及以上 |
(三)领证
考试合格后,车管所自考试合格之日起1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初领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在6年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10年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驾驶证使用规定
(一)准驾车型与代号对应关系
驾驶人须按照驾驶证注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不得驾驶超出准驾车型的车辆,常见准驾车型对应关系如下:
准驾车型代号 | 准驾车辆 | 准驾的其他车型 |
---|---|---|
C1 |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 | C2、C3、C4 |
C2 |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 无 |
B1 |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 | C1、C2、C3、C4、M |
A1 | 大型载客汽车(核载19人以上) | A3、B1、B2、C1、C2、C3、C4、M |
D | 普通三轮摩托车 | E、F |
E | 普通二轮摩托车 | F |
(二)实习期规定
- 时长: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 驾驶要求: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需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 高速驾驶: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 记分处理: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三)驾驶证有效期与换证
- 有效期:初领驾驶证6年,10年,长期;
- 换证时间: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需申请换证;
- 换证情形:
- 期满换证:提交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
- 损毁换证:提交身份证明、损毁的驾驶证;
- 超龄降级:年龄超过规定年龄限制的,需降低准驾车型(如A1降级为C1);
- 信息变更:驾驶证信息(如姓名、住址)变更的,需申请换证。
(四)补证与注销
- 补证:驾驶证丢失或损毁的,向车管所申请补领,提交身份证明、遗失声明(损毁的需交回原驾驶证);
- 注销情形:
-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 提出注销申请;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
- 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违规处理与记分规则
(一)记分周期与分值
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证日期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满12分的,记分予以清除;记满12分的,需参加满分学习(7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清除记分。
(二)常见违规记分分值
- 12分:酒后驾驶、肇事逃逸、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
- 6分:闯红灯、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
- 3分: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时速、未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等;
- 1分: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未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
(三)暂扣与吊销
- 暂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暂扣驾驶证3-6个月);
- 吊销: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拼装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等,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特殊规定
(一)残疾人驾驶专用车
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驾驶条件的,可申请C5驾驶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经专门培训,车辆加装辅助装置,并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二)军警驾驶证换领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人,可申请地方驾驶证,需提交身份证明、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体检证明,经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核发地方驾驶证。
相关问答FAQs
Q1: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未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会有什么处罚?
A: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未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实习驾驶人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Q2: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还能继续驾驶机动车吗?
A: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根据规定,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可正常换证;届满后一年内(含一年)仍可换证,但在此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一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被注销,需重新考取驾驶证。